【Yahoo論壇/鄭正鈐】不仁不義的政府 憑什麼禁止縣市萊豬零檢出?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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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立法委員

蔡政府開放萊豬進口,部分縣市依地方自治條例,採取「零檢出」的檢驗標準,衛福部卻以將牴觸中央法規為無效,要求地方政府修改法規。蔡政府無視人民的食安疑慮與健康要求,已是不仁,現又要求地方政府放棄把關責任,更是為不義。不仁不義的政府,憑什麼硬是逼迫全民吞萊豬?

開放萊豬進口政策,事關國人食安與健康,各縣市政府基於所轄民眾的食安疑慮,欲針對地方自治條例訂定萊劑零檢出的規定。但蔡政府卻擺出老大姿態,抬出地方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規無效,禁止縣市政府以零檢出補強食安網的舉措。卻完全無視大法官解釋738號強調的「公益優先原則」,自治條例位階雖低於中央法規命令,但若是在公益考量下,可以制定較之法律更為嚴厲的管制標準。

釋字738號就「電子遊戲場」的管理作出釋憲,認為縣市地方自治條例訂定學校與電子遊戲場的距離,高於中央規定的五十公尺以上,更嚴格的規定,並無牴觸中央法規。

其原因分兩個層次,第一,以中央及地方分權的原則而言,地方政府訂定嚴於中央的規定,大法官認為是自治條例為因地制宜的規範,是「細節性、技術性之規定」的層次,屬於地方自治團體自治事項之立法權範圍,並沒有侵犯中央權力。

第二,地方政府是否可以訂定高於中央規定的嚴格的限制?大法官認為,地方立法就中央立法之最低標準規範,如以公共利益為考量前提,而賦予較嚴之規制,尚不牴觸憲法對基本權限制之比例原則。而此項解釋,也將地方立法的定位提升,如為公益所必要,地方自治條例可以制定較法律更為嚴厲的管制標準。

根據民調顯示有61%民眾反對萊豬進口,蔡政府仍硬要強渡關山在明年一月開放萊豬。但包括萊劑標示、源頭管制、追蹤履歷、健康風險評估、產業配套不足等許多爭議,蔡政府至今亂成一團、完全說不清楚。連縣市政府自治條例規定「零檢出」,準備在自治條例增訂罰則,都收到行政院公文,指零檢出與罰則牴觸中央法規,要求在明年一月一日前檢討修正。

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有職掌,但核心任務都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而縣市地方自治條例訂定對萊豬更嚴格的規定,可提供民眾多一層保障,彌補中央政府對民眾保護不周之憾。

但蔡政府卻大耍官威,禁止縣市萊豬零檢出,不但站不住腳,還要強押地方政府棄守把關。蔡政府不但不能保護人民食安的基準,更漠視人民權益,然不恤民情、硬逼全民吞萊豬,豈止是「不仁不義」,這樣的政府,根本就是一種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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