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中城大火 內政部提出六大作為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城中城」大樓火災事故,造成46人死亡、41人輕重傷,成為高雄史上最嚴重火災,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18)日在立法院報告時指出,為避免似事件再次發生,內政部也針對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提出6項建築與消防安全管理精進措施。

內政部長徐國勇赴立法院進行城中城大火後如何提升老舊社區安全的專案報告。(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內政部長徐國勇赴立法院進行城中城大火後如何提升老舊社區安全的專案報告。(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徐國勇指出,這6項包括限期1個月完成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盤點全數納管,3個月完成荒廢雜亂空間危險環境清理改善,立即修法強制成立管理組織,限期全面加強公安與消防稽查,3個月內修法強化複合用途建築物共同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以及推動消防人員法立法。

有關限期完成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盤點全數納管,內政部要求地方政府應於一個月內盤點完成全國所有老複合用途建築物,特別是居部停(歇)業或荒廢者,全數納管。

內政部也要求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內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如有荒廢雜亂的樓或空間,應責成建築物所有權人於3個月年完成環境清理改善,排除所有危險因子。屆期未改善者,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進行裁罰。

另外,過去大樓成立管委會只是輔導,但是未來將研議修正公寓廈管理條例,要求強制成立管理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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