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伸港段區間測速出包 警撤銷1379張超速罰單

有民眾騎重機車行經台61線伸港路段時,被區間測速系統認定超速開罰後向立委投訴,彰化縣警局今天晚上發出新聞稿承認,系統攝影機軟體異常,將撤銷4月4日起開出的1379張罰單。

一民眾在臉書粉絲專頁「重車日誌」貼文指稱,騎重型機車行經台61線快速道路伸港路段時,被區間測速系統認定全長約9公里的路段只花305秒,換算時速為105公里超速,不過民眾檢視自行安裝的機車行車紀錄器影片發現,通過的時間為353秒,換算下來時速才90多公里,於是向相關單位以及立委投訴。

立委辦公室向公路總局詢問,公路總局回覆機器都是有經過合格認證的,但是因經費問題,機器是採用抽驗方式認證。

彰化縣警察局今晚發出新聞稿指出,4月16日以郵寄方式寄出民眾超速交通違規通知單,不過今天下午派員前往現場檢視時,發現攝影機的對時軟體異常,造成資料時間錯誤,導致錯誤的違規舉發,警察局已暫停使用測速設備。

縣警局指出,事後清查發現,設備自4月4日故障至今,開出的測速違規罰單有1379張,將依法辦理撤銷,維護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