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豐華(6553)接獲錦新國際公開收購通知函,收購對價每股45元

本公司今日接獲錦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擬公開收購本公司

普通股通知函之相關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06

2.公司名稱:豐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接獲錦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錦新國際」)

擬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通知函,主要內容如下:

(1)公開收購對價:每股新台幣[45]元。

(2)收購有價證券數量:共72,171,000股,即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惟若最

終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預定收購數量,但已達36,085,501股(即本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之50.00%加1股)時,則本公開收購之數量條件即告成就,在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係有效應賣股份數量已達最低收購數量及取得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核准),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

下,錦新國際將收購所有參與應賣之股份。

(3)配合公開收購資金來源之安排,規劃公開收購開始日不晚於民國108年6

月21日。有關公開收購相關申報、公告作業,錦新國際將依據公開收購公

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為進行前述收購計畫,錦新國際將辦理現金增資由其單一法人股東全數認

購,做為資金來源。錦新國際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公開收購前,錦新

國際之最終母公司將完成引進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晟德」)(將

認購普通股)、澳優乳業股份有限公司(將認購可轉換公司債)、以及國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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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權基金、創投等資金,於公開收購完成後並將視需要進行集團組織架

構重組。錦新國際並規劃於後續與本公司商議經法定程序終止興櫃市場掛牌

與停止公開發行。

(5)錦新國際與本公司董事晟德、本公司董事長郭仲偉先生等數名特定股東

(以下合稱「承諾應賣股東」)簽訂應賣合約書,約定承諾應賣股東應於本

次公開收購開始日當日即參與應賣,承諾應賣股份合計逾50.00%。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接獲公開收購人依法令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公

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後,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相關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就公開收購案有自身利害關係之本公司董事姓名及利害關係之

重要內容

A. 董事晟德(代表人林榮錦、鄭萬來):

擬認購錦新國際最終母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Genlac Biotech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下稱「開曼Genlac」 )之現金增資,開曼Genlac完成增資後,晟

德將成為持股49.53%之股東,投資金額為美金42,100,000元;且與錦新國際

簽訂應賣合約書。

B.董事長郭仲偉:

擬認購開曼Genlac之現金增資,開曼Genlac完成增資後,郭董事長將成為

持股1.94%之股東,投資金額為美金1,650,000元;且與錦新國際簽訂應賣合

約書。

C. 董事智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忠良):

李忠良先生係晟德之董事智友股份有限公司之法人代表人。